我所能懂得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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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七还没回家。我的前脚有点痛,今天直立身子扒窗台的时间太长,我一直在窗台观望,等那个瘦小的短发女人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饿的时候会特别想念方七,在我历届的主人里,她是最少对我施暴的一个。她从我一岁时开始领养我,那时我已经能比较懂得人类的脸色,所以方七很少对我施暴,也并不能说明她的脾气好。
我家的窗台不到半米。这是一个中国西部的小城市。这儿的海拔很高,所以需要更多阳光来取暖,窗台多数都做得矮矮的,以便可以接纳更多的温暖。我喜欢阳光,喜欢舒展四肢背对阳光睡觉,喜欢一切肉食,还与方七一样喜欢吃冰淇淋觉得它是种甜美的能哄神经宁静的食品。窗台旁边有一把躺椅,躺椅旁边是两张大木桌子,一高一矮像两个同父异母却同样性格怪异的双胞胎,我不喜欢这两张桌子,它俩从形状到样式,都粗糙又难于理解。除非方七长久停留在这两桌子旁边,我是不会轻易靠近它俩的。我排斥一切不美的超过我理解力的东西。
悟空是前主人给我起的名字。人类的话语我听得懂,只是无法用同样的音节与他们交流,有时的不懂与不理,只是我有选择性地过滤罢了。我是只小母狗,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我觉得它的音节很生硬。但我没有做流浪狗的理想,所以这个名字我大概只能顶一辈子了。我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我与方七出门时,经常听到有人欣喜地赞美:多么好看的小狗啊。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更不喜欢这个名字了,我觉得我应该有一个可以与我长相身材匹配的美丽名字。
矫情,谨慎,忧郁,高傲,忠诚,胆子比针眼还小。这些,都是方七和她的朋友们给我的评价。她的朋友中,我更喜欢女性,觉得她们样子比较好看,气味温暖。我们的嗅觉与听觉,是多数人类都无法企及的。我甚至可以不看人的脸色,就能闻出一个人的心情如何。所以其实我多数时候的抬眼,不过是有点好奇与想讨好的表现。
方七还没回来。天已经黑了。家里最大的这个房间,被方七称为客厅的地方,气味变得很单一。有时候,我会想若我是人类,我可能更不容易快乐,我从历届的主人那儿,已经知道做狗虽然卑微,但至少没有那种被他们称为压力的东西。压力这个词,我是从上楼梯与奔跑,还有与乐乐打架被压在底下的那种感觉里,慢慢体会的。压力很难受,呼吸困难,头脑恍惚。我最大压力,是饥饿,幸好方七很少让我体会这个最大的压力。
天已经黑透了。乐乐在一旁又睡死了过去。我饿了,今天只抢到了半只生鸡蛋与几张肉片,饭盒里还有一些白米饭。吃白米饭对于我,等同人类形容的嚼蜡,除非饿到极限,我轻易是不碰的。我有点生气,近来方七偶尔会抛下我与乐乐,只带上一个被他们称为本本的东西出门,我经常会嫉妒那个本本,她与方七关系最亲密。
悟空眼里的方七。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