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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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卡纳艳阳下
这本书读了很久,四五个月的样子,翻翻停停,它几乎进过家里的所有的房间。有时它随意一躺,就是十天半个月,偶尔看见了又拿起找到折页重新读。我没办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始终无法真正进入它的那种缓慢与悠长。弗朗西斯·梅里耶应该是花了三年以上的时间写成了这本书。这么久写成一本书,不是她太懒,而是这本书是一个记录,一些有关这个记录的随笔--意大利的一个古镇:托斯卡纳,这是她要记录的,是她的家(美国之外的另一个家),她的生活。而在托斯卡纳,她有的不过是一年之中的两个假期。她是美国一所大学的老师。这样的记录不需要连贯性,但又很具连续性,可以一直这么写下去。继《托斯卡纳艳阳下》,梅里耶果然是续集了:《托斯卡纳的甜美生活》(刚准备读)。
真正的进入,应该是后半部份。前半部份读得太散漫,以至于没有什么大印象。今天在傍晚终于合上了书本。“我从一扇扇的窗前走过,仍不忘记向里面扫上一眼。”我默念着她最后这句话(她又要离开托斯卡那回美国上班了)。忍不住低头抚摸了这本书,它已经有点旧还有点破,过于缓慢的阅读,背面的书角被唐僧当过磨牙棒。但这都没关系,我也许还会在某个时候“仍不忘记向里面扫一眼”。这是本不错的书。
托斯卡纳距罗马不远。于是在它的四周,还有一些古罗马的遗迹,比如车道啊什么的,这些东西甚至就在梅里耶的房子:巴摩梭罗的附近,她用散步就可以抵达。巴摩梭罗,是她在托斯卡纳小镇购的房子的名字。意思是:渴望阳光。美国的工作是物质的必需,而托斯卡纳是她的阳光,她的精神食粮。在托斯卡纳,梅里耶是一个度假的人,但又不完全是,因为这儿有她的家--那所老房子巴摩梭罗,等着她装修与完善,她要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而这个家,在等待她的回归。回归到自然里去。
它高大,方正,是杏黄色的,它有已经有些褪色的绿色百叶窗,古老的瓦制屋檐,在二层楼上还有铁栅栏阳台......但现在,楼下却是生长过头的欧石南、缠结在一起的野玫瑰和繁茂的高同人膝的杂草。这座房子坐落在满是苹果树和橄榄树的山坡上,有一条白色的卵石路通向它。--P16。
这就是这个家初入时的模样。一切仿佛比建设一个新家更难,但实际上又有更多乐趣,比如在清洁房间时,发现房间一壁墙原来是画了壁画的,比如一个隐藏在房间内里的小神龛......这幢房子有几十年的历史,历经了两个主人。它很有历史。房子前面的花园,山坡上的梯田及梯田上的橄榄树和果树,这些都是属于梅里耶的。梅里耶还有一个男友:埃迪。这儿的生活是他俩的。
从美国到意大利,从城市的压抑到小镇的田园自然(托斯卡纳除了田园,还很有人文底蕴,随处可见伊特鲁里亚人的遗迹)。两种生活是迥然不同的。梅里耶在重建她的家园,学习语言,学习种植,学习享受这儿的阳光。她在试图接近与融入。但他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意大利人?梅里耶对此是清醒的。她与埃迪可以像当地人一样生活:在花园里种各种玫瑰,像农民一样在他们的梯田里劳动,与工人们一起干体力活。但她别无选择,只能过一种旁观的生活,融入毕竟是很有限的。她自己也承认,她没有(或者说无法)以当地人的眼光来看周围的一切,所以也才有了更多美好,更多浪漫。也是这个距离,能让梅里耶的日常生活都变得不同,况且她原本就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她热爱生活。烹饪是她的强项,如她所说仿佛宿命的天赋与热爱。
和我一起学习在大理石的面板上和面粉、做鸡蛋,像我一样被菩提树上的杜鹃的四声叫声唤醒,沿着梯田散步,在葡萄园中歌唱......我们可以像两个老农民一样坐在壁炉边,烤着厚厚的面包片,倒上新鲜的基安帝葡萄酒......P12。你瞧,她是个多么会生活的人啊。
书中最好的部份,我觉得是梅里耶本人的生活。比如:绿色橄榄油与永恒的石头两节,读起来感觉非常舒服,没有任何隔亥那种舒服。我承认我的浅薄,对她书中提及的艺术啊地理啊,两眼抹黑甚至想跳过去。至于文字,我是比较信赖诗人的文字的,梅里耶没有让我失望。我喜欢她那种清新与随意的调调。你看这样的描写:无花果树下,有两只狗咪蜷伏着,我们也感到很凉快。我已经数过,鸽子每分钟咕咕地叫60声......
作者简介:
弗朗西丝.梅里耶出生于美国乔治亚州,现在美国旧金山与意大利的托斯卡纳两地轮流居住。她曾出版过五本诗集。她的《诗的发现》是被广泛采用的大学教科书。她定期为《纽约时报》,《美宅》,《食物与酒》撰稿,并任教于旧金山州立大学。
《托斯卡纳艳阳下》
作者/(美)弗朗西丝·梅耶斯
译者/杨白
出版发行/北方文艺出版社 海南出版社
版次/2006年7月第2版
08.8.23
他有颗皎洁又焦虑不安的心
这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忘年交列昂.威尔斯给他的一句评语。觉得很中肯,便顺手拿来做了题目。先摘有关的这一段来:
1944年圣埃克苏佩里牺牲后,威尔斯写过一本《 我所知道的圣埃克苏佩里 》,对圣埃克苏佩里的性格有独到的分析,说他“心灵皎洁又焦虑不安”,“除了对幸福,一切都能赤诚相待”。
皎洁比干净更好,也可以说境界更高。干净相比有点单薄,你知道,我喜欢干净这个词。能配上皎洁这个词语的东西不多,比如月光,月光其实不活在这个世上。比如童年(我一直很想用这个词形容童年),童年只存在我们的描述中,它永远是个过去式,当我们能真正理解这个词语时,童年早已不复存在。皎洁与现实,是有距离的。
这次再读《 小王子 》,我对故事以外的图文(介绍圣埃克苏佩里的大致的一生,配有图片,穿插在故事的页面里)更有兴趣,可能因为故事太熟悉了,虽然现在依然很喜欢。圣的一生,皎洁地与现实距离着,他似乎是有意这样的。
他一生都在远离大地
他首先是个飞行员,其次才是其它身份。这个飞起来的人,最终也是消失在天空上,他驾了当时世界上最快的飞机失踪了。他的飞行生涯很曲折,事故频出。他是战士,冒险家,英雄。对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好奇,就像小王子。所不同的是小王子喜欢问:为什么,而他则是用行动。用一个快速的手段--飞行,探索未知。小王子是另一个他,或者说他的内心。好奇,贪玩,但却与这个世界最亲近。最亲近世界的东西,应该是如小王子说的:肉眼是看不到的。但它是最重要的。精神与物质,可能是平衡架的两端吧,一边多了,另一边就会倾斜。以心为最重要的人,他的焦虑与不安是必然的,是他的宿命。就像小王子,最后仍在痛苦与玫瑰的爱。小王子放下了躯壳后,他真的就回归了吗?圣最后也没给出答案。他给不出。谁能给得出呢。
他与爱情的距离
“我是个孩子。而你是个妇人”。这是圣给他的初恋女友的结束语。他一直是个孩子。与妻子康素爱罗的婚姻也不平静,他们总在争吵,出走。看吧,哪怕是这个她最喜爱最牵挂的“玫瑰”,他也与小王子一样,义无反顾的出走,小王子去其它星球旅行,他去天空飞翔。他们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内心。但这在某种角度上又是对的。孤单能拯救吗?最好的方式是彼此陪伴吗?这是圣的又一个矛盾与扎挣。小王子最后决定去陪伴玫瑰了。但圣与康素爱罗,却渐行渐远。小王子最后对玫瑰仍是疼痛的:你知道,我得对我的花儿负责。她是那么脆弱,又那么天真:总共才四根刺儿,要靠它们来保护自己,还要和整个世界对抗,那也太不自量了。。。。。。他与康素爱罗都是孩子。于是,孩子的爱情只能归为童话。他们一直都在爱着,又在不断地彼此伤害。康素爱罗在圣失踪后,没有再结婚,这于他们好像也算个美好的结局了。就像小王子的结局一样。
责任比自由更幸福
这是小王子(其实也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幸福观。很赞同。证明我也长大了吧。
这本书,可以当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但又很成人化(小王子一直的焦虑与不安。内心的拷问贯穿整个故事。爱情)。由这本书开始,会陆续再读他的其它本书。我喜欢他。
《小王子》
〔法〕圣埃克苏佩里著
图文编纂/薛望
浙江文艺出版社
08.8.22
毁灭,她说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每次都睡了过去。仿佛真有催眠的作用。断断续续,做不关联的梦,是背景,有点乱,我记不住任何一个片段。其实也没有片段。大片大片的涣散的梦。就像天上的白云,看的时候以为知道了,低眼即忘记。我的窗外,每天都有成千上万朵白云,可我从来记不住它们确切的模样。我大概睡了那么三次左右,这本书就翻完了。
我喜欢杜拉斯。她是干脆利落的,我说的是文字,颗粒泡满的豌豆一般,一粒与另一粒之间,有时脱离得似乎从未有过干系。她总在试图脱离。但这种脱离之间,又有一种强大的张力,就像她在本书中反复的一句台词:身上有些什么叫你迷惑,叫你心乱。。。一种兴趣。。。而你又说不出是什么道理。读她的书不需要什么耐心,一来很精干(字如其人,尤其后来的她),二来用词精准她几乎总是直驱而入,三来似是而非有迷人的神秘感。还有,我觉得她总是疼的,这点很像张爱,让人怜惜。所不同的,是她更直面这个世界,而张爱很早就已经背对了(是与生俱来吗?)。
这是个剧本。很短,很多时候一句话就是一个段落。二个女人,阿丽莎,伊丽莎(白)。二个男人:施泰因,马克斯.托尔。四个人之间的一些对话,其实对话也很少,很多时候这两字:静默,就是一个段。谁是病人,谁又在那个全是病人的旅馆相遇,没有电视没有报纸只有一个花园一个网球场,每天带着一本书装饰不是生活的生活,有时服过量的那瓶也是随身带的药品。我是病人,所以我会沉溺这样的细节。细节是杜拉斯那个:更适宜用抽象布景。细节是那些大背景。包括那个他们最终未能走进的森林,带上伊丽莎。
阿丽莎中等身材,偏矮更好。是个孩子,但不孩子气。她的动作应该非常自在。她穿蓝色牛仔衣,赤脚,头发凌乱,浓厚,黄色或棕色。这是杜拉斯写在最后的演出提示里的一段话。我想这儿的阿丽莎,是杜拉斯的一面吧。我喜欢。
不算故事,只是故事中的一个场景。但迷人。那些被模糊的背景所模糊的意义,或者说结局。这个世界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毁灭。而我们,多数时候只是在旁观,其中包括旁观自己。就像书中的四个人。世界不在我们手中。我们只是聊天,揣测,或者沉默。
没有人大叫。杜拉斯最后提示。
提示都只是内心的。
《毁灭,她说》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08.8.19
慢慢读,细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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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嗯,读书原来可以是个习惯呢。脸红以前抱怨的没时间读书。这样子记录下,也稍微满足下丰富的虚荣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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