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七 发表于 2008-12-1 16:47:00

1.安娜

梦里哭了很久,伤心欲绝。哭得醒过来时,凌晨四点左右。

与妈妈在一起的家。我小远门回家,不见了安娜。妈妈说:舅舅家很喜欢安娜,所以送他家了。我开始掉眼泪。接着我又听说,舅舅家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忽然不喜欢安娜了,差点把她遗弃,再后来,安娜生了一场奇怪的病,最后她死了。我痛哭,我只用痛哭来反抗,我没有与妈妈再说一句话,我只打算尽快离开家。梦里我没见到安娜,关于她的一切,都来缘于一些不知谁给我的“消息”。


2.朗朗

有一个声音在窗外喊:请问有人在吗?声音带着些许的哭腔,朗朗看起来不太高兴。她还带来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小女孩,与朗朗看起来年龄接近的孩子。

陌生的房间。朗朗进门后,没有抬眼看我,她一边环顾四周一边说话。我们不知说了什么,只记得我们说了不多的几句话。一个短促的梦。房间在一楼,窗外还有防盗窗子,没有阳光的陌生房间。它似乎是我的家,家里只有我一人。阴暗又灰蒙蒙的家。醒来时两点多,楼下有狗在狂吠。

3.我们

LS的家里。有人帮我打扫卫生。我很坦然地接受帮忙。

醒后天光微亮。恍然。没有一条路通往过去,除了梦。

他们

萨达米

萨达米是音译。日本女人。脸色苍白,头女总是懒散地拢在脑后,她喜欢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嘴角有浅浅的酒窝。她还喜欢双手合十,身体语言式的敬语。
 
昨晚的笛子课上,她被点名交作业,她有点紧张,不过大家还是一致地听懂了她吹的那首最流行的尼泊尔民乐。课后有热心的学生帮她补课,她双膝跪在地上,很谦虚地与“老师”面对面。为了参加这个尼泊尔民间的笛子课,她特意把签证延长了一个月。

笛子课教室要通过一个狭窄的几乎呈90度的楼梯。二楼。狭长的房间,大家围坐在两边的墙壁下。老师是个留卓别林式小胡子的尼泊尔中年男人,他在课末一般会演绎一首忧伤又悠扬的音乐,在大家还没回过神来时悄然离去。这个民间的笛子课,学生都是当地人,萨达米是唯一的老外学生。

萨达米住的房间是租的,房间外还有个大大的天台。房间里有个蓝色的沙发。她经常坐在沙发上吹笛子。她吹啊吹,我觉得沙发的蓝色就开始蔓延了。萨达米说她晚上一般不吹笛子。她经常穿灰色的衣服,笛子躲在随身挎的黑色麻布包里。


大巴。连续开了10多个小时。李在我的前排。

断断续续地偶尔聊天。24岁韩国小男生。一套单薄的黑衣裤,长途的过于经济的旅行让他颇有些苍桑感。他的座位旁堆满了东西:帐篷,防潮垫,大包。。。夜宿自己搭建的账篷,吃最便宜的食品,他说他还要绕个大圈再回家。

李是在半夜下车的。一个黑影全身披挂了许多东西。窗外有很多很多星星,像碎钻一样撒满天际。

Q

Q走了长长的路。硬座到了拉萨,三天二夜。拉萨住多人间,成天在大昭寺门口晒太阳。加都,博卡拉,蓝毗尼。她说韩国寺庙很破,但可以免费吃住。中国寺庙修得很辉煌,但床位与饭食都很有限。

签证快到期时,她忽然说想再去博卡拉一趟。她是个经常忽然行动的姑娘。

Q在尼泊尔时跟我说:我感觉自己走不动了。她曾在内地多个城游走。最终决定彻底辞职。她说走不动了,是指回家的路。这么一趟长途,她说自己的花费可以控制在3000人民币以内。

我们在大巴上认识。长途车,半夜车坏了,我们下车站在海拔接近5000米的寒风里聊天。星星似乎垂手可得。她说她是射手座,A型血。

方七 发表于 2008-10-17 22:40:00

今天卧床看了四个片子:香水,回忆的点点滴滴,三峡好人,女王。宫崎峻的动画片不错,有柔软的人文气息,这好像是我看的他的第一部片子。香水,我记住一个形容词:像硫酸一样的,眼神。贾章柯是个真诚的电影人,我打算把他的电影全看完。昨晚看的高晓松:那时花开,感觉他更适合做音乐,或许是我期望有点高了。我在电影里寻找乐子啊温暖啊的时段似乎又过去了,找意义吗?恐怕也不是。有什么时段正在来临,虽然我还不是很确定,但我感觉它已经来了。

我现在更喜欢井然有序。我应该知足,我一直在走自己的选择,没有什么东西打断过我。真正的自由是由一些所谓的束缚所够成的。我想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多给自己一些“束缚”。我希望自己可以永远不被定义。我还有一些可能性,因为我还活着。

我希望我的早上由凌晨6点开始。大部份的从前,我是个只有上午的人。早上是上午之前的一段时光,它是解答与释疑。有个美感的词称它--清晨。清醒的早上。而它的释疑,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它像花朵的开放,是慢慢展开的。

方七 发表于 2008-9-30 0:32:00

托斯卡纳的甜美生活

这是个续集。也许是梅耶斯对托斯卡纳的热情已转入理性阶段,所以坦白来说,我觉得没有第一本《托斯卡纳艳阳下》好看。不过梅耶斯是个会叙述的人,那么冗长的细节之下,我还是很轻松地读完了。虽然略感平淡。依然是继续翻修房子,四处看风景。延续前本书的叙述方式,不过这又很自然,毕竟她对这个地方的了解还比较有限。我觉得梅耶斯是个比较尊重个人感觉的作家,这点让我对她颇有好感。我想若还有三的续集,梅耶斯就可以向我们讲些故事了,当地人的故事。就像本书中安瑟姆的故事,就很能打动我。

安瑟姆从一个房地产商,退居成梅耶斯家的园丁。原因是他一直怀念着自孩提时就熟悉的乡村生活,而他已经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所以20岁就有了农业文凭的他打算提前退休做自己喜欢的事。他说话刻薄,有着很强悍的自我。园丁是土地真正的主人,他的这个行事方式曾一度让梅耶斯稍稍不爽,但安瑟姆去世后,她才慢慢发现安瑟姆的做法都是对的。安瑟姆是真正懂得与土地交道的人。而这个懂得,是缘由他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在他的手里,任何一株植物都是有生命的,都需要细心呵护。植物与土地有自己的规律,就像我们中国所谓的天道,人只有在遵循的法则下才能更好地有所掌握它。

梅耶斯在深入这儿的生活。她从学习当地人吃法的过程中,了解到托斯卡纳的饮食是从“穷人的食物”演变而来的。这种平民化的烹饪方式,又相当地鲜活,从最不起眼的一株时令植物身上,或许就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美味。托斯卡纳人会吃,能把最自然的味道吃得很好。是因为他们崇尚自然,于是自然也给了他们更多回馈吧。“慢食会”还有当地人的家宴以及全镇人的节日大宴,在饮食上,托斯卡纳人很“享乐主义”,这也正是他们会享受生活的一面。

最让我感到新奇的植物是野草菜。。。如果用根草扎成一串,它看上去就像喂养马的野草。食用时必需将它煮沸片刻,用油,盐和胡椒在煎锅里翻转一次。。。它在煮时会散发泥土的气味,只要想一想在煮甜菜时的气味,你就会识辨出这种泥土气息,但是它也有一股嫩绿的清香。。。它尝起来更爽口,让人充满了春天的活力。--P32

又提及托斯卡纳随处可见的壁画艺术。不难想像梅耶斯对此地持久的热衷了。自然与人文,它都很棒,也许穷极一生,她都不能全部懂得它。“每天被太阳而不是闹钟唤醒”的梅耶斯,在只有九千平方公里的托斯卡纳,感受着在美国未曾有过的大与广。她内心的视野更大了。

每天的午休时间,商店与公共场所全部都关闭。八月天气最热时,有长长的假期,人们会放下手里所有的活儿,没有什么比享受假日更重要。托斯卡纳与忙碌是没有关系的。这点很像我现在生活的地方。


托斯卡纳的甜美生活
〔美〕弗朗西丝。梅耶斯 著
郑达华 等 译
出版发行:北方文艺出版社  海南出版社
版次:2006年7月第2版

等待是个慢镜头

今天傍晚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蓝色的硬壳书面已经有点脏,我把它拿到卫生间,用毛巾沾了洗手液清洗它。这个清洗的动作是无意识的。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一些有污点的脏的东西,以及桌上弹落又飞散开的烟灰,变得没有丝毫的宽容心。我大概患上了轻微的洁癖症。这是傍晚,从窗外斜射进来的阳光依旧灼热,我合上书的那会儿,我的双脚还搭在阳光里的凳子上,我穿了一双画了蓝色大海的帆布鞋,今年我又重新疯狂地爱上帆布鞋。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几乎都是以这个半躺半晒的姿势。

杜拉斯的这个“午后”,就真的只是一个午后。一个午后写成了115页的故事。她这次的镜头拉得很缓慢,一个阴影,一处阳光,以及比昂代斯玛先生视觉更大更远的,那个旁观的视觉(杜拉斯)所能及的一切。是的,杜拉斯是最大的旁观者(镜头)。

        前不久我买得一处房屋。所在地点十分佳美。让人觉得就像是在希腊一样。房屋四周的树木也都归属于我。其中有一株树巨大无比,在夏天,绿阴如盖,我不会以溽暑为苦了。我要找人修筑一座露天平台。黄昏时分,在平台上,我将眺望希腊夕照。。。
        在这里,在某些时刻,阳光是纯一而绝对的,把一切都照得通体分明,是多重性的,同时又是准确无误的,猛烈地射向那惟一的目标。。。
                                         --一九六0年夏日听到的谈话  (引言)

好了,杜拉斯从这个听到的谈话,开始展开了一个午后。她喜欢准确无误地射向那个惟一的目标,但这个准确是需要陪衬的。准确是相对而言的。先是一条小狗从森林里的小径走了过来。小狗沿着自己熟悉的小径一直走,看到了坐在山顶上的一幢房子面前的昂代斯玛。然后小狗走了,于是视觉轮到昂代斯玛了: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她是来转告一个事情的,关于帮昂代斯玛修露台的父亲要迟到赴约的事情。最后小女孩也走了。昂代斯玛先生最后等来的人不是小女孩的父亲,而是小女孩的母亲,一个有着长头发的,瘦小的神经质的,擅长把叙述拆得七零八落的女人(那些拆散的叙述,其中一部份是杜拉斯的慢镜头所致)。故事就这么简单。其中通过谈话,只带出两个人物:一个是昂代斯玛的女儿,一个是小女孩的父亲。他们只在别人的叙述里出现,或者在回忆的场景里。他们是过去式。现在式里只有杜拉斯的镜头,推远或拉近,出现时间最长的有两个人:昂代斯玛与小女孩的母亲。他俩说了最多的话。这个聊天是冗长且无序的。他们都只喜欢关注自己的那部份,于是叙述不断被打断,这个聊天被昂代斯玛不断地拉回自己的关注点:自己的女儿。

一幢房子的修缮,把他们拉在了一起。他们的关系很简单。昂代斯玛的女儿认识这个故事里的所有人。而昂代斯玛已经很老了,只能在一个面朝大海的悬崖边的露台上等待别人赴约。他也只剩下等待了。他没办法一个人下山,去参加山下那个村子里的周末舞会。“我的爱,紫丁香有一天将要盛开。丁香花开。将永远永远花开不败”他反复听到这个歌声,一遍遍毫无休止地唱下去,唱到日落,唱到故事的结尾。昂代斯玛别无选择,他只能等待。他已经很老了,给女儿买幢独立的孤绝的山顶上的房子,能听到山脚村子里歌唱的房子,可以在露台上看大海暗涌或明媚样子的房子,他还能做什么呢。等待从来都是个慢镜头。杜拉斯是残酷的。到最后也没让昂代斯玛等到那个等了一个午后的等待,她的这个收笔里还有无数可能。

杜拉斯很少告诉我们什么,或者说她从来不想告诉我们什么。就像这个故事。我很恍惚。山上的一片森林,山脚的一个小村子,一幢森林里的房子,房子前面有一个露台,大海在露台上看得到尽头--天边。几个人,他们甚至是不动的,比如昂代斯玛一直坐在一把椅子上。他们若有移动也非常缓慢。杜拉斯一直乐此不疲,她总在试图还原生活,包括那些在时间之中的光影。

现在这本重新干净了的书,我是放回书架,还是明天在阳光下晒一晒再放回去?它的封面是天空很晴朗时的那种淡蓝色,封面是硬壳的,硬壳上有颗粒状的图案。而在明天的阳光下看,它的蓝色又会有所不同。我总会耽溺于这样的细节。


昂代斯玛先生的午后
作者:〔法〕玛格丽特。杜拉斯
译者:王道乾
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5年7月第1版  2007年1月第3次印刷

芒果街上的小屋

我要怎样形容自己的喜欢呢?昨天傍晚拿到这本书,今天的刚刚,我就看完了。我看的是翻译版,想着这样可以更流畅地看完,要知道我拿起了它,就不太舍得合上书本了。我还打算再读一遍原文版,想来感觉可能又会不太一样。

 文字,叙述,笔调,插图。。。统统都是我喜欢的。它简洁得不用一个引号,就把一个故事讲得很好听。它是诗,但比诗更容易理解。

 一个少女的成长。少女眼中的周围(世界)。文字也是少女味道的,清新,但又有成熟后返朴归真的那种精确。我想把它归为我的包包书之一。心情有点低落时,就掏出来翻一翻,就像偶尔我会服一种桔色的胶囊。我喜欢那个胶囊之后,一切都轻起来的感觉。这是一本橘色调的书。或者说,桑德拉是个擅于用橘色来温暖自己的人,橘色的文字。 

我喜欢她这种轻逸。或许她是故意把书中的“现实”放在了少女时代,这样才能更好地展现这种轻。我越来越喜欢轻的东西。在轻的角度面前,很多事情都会变得不一样。桑德拉在最后说,芒果有时会离开。芒果有时说再见。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回来。是这种整体的轻逸,让这些沉重或忧伤,都变得轻松甚至诗意。文字轻的可能性,我觉得她差不多已经抵达了一个极致。

 9.27

 《芒果街上的小屋
作者:〔美〕(Cisneros.S.)桑德拉·希斯内罗丝   
译者:潘帕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版本:2006年6月第1版 
 
PS:按这个进度来,每年可以读36本书。以20年计(当然越长越好,我现在觉得长寿是挺好的事),也才720本,还是太少了。昨晚听到一个笑话,隐喻的是这个世界无处不在的“广告”,读书的功效之一,是不是能够让我能识别一些假“广告”呢。我想应该能有那么一点作用。读书可以保持我的完整性。
方七 发表于 2008-9-7 0:02:00

单平跑过来,手里拿了一个松果:你看下这个松果里有果子吗?松仁在他们的语言里如何说,还是孩子的他们不知道,对这个果子的模样,他们也没有概念。这儿离太阳很近,树木啊花草啊常常因为阳光太强而雨水太少而夭折,或者鸟儿们因为力气有限把种子都放在了更低的地方。这块草地上的两颗小松树,是从更低的地方移植过来的,他们对这块草地还有点陌生,所以只怯生生地长出零星的几个小松果。。。我还来不及与他们说这些,孩子们又跑远了。在我有限的接触里,这群孩子不太喜欢问为什么,反而更多的,是他们给我解释一些事情。比如关于黑色小狗的长相:脑袋中间有白毛的是打架很厉害的,肚皮上一定要带白毛这样代表他们的心是白的(白心代表善良),尾巴上有白毛是魔鬼的化身要定期剪掉白毛。几乎每一次聊天,他们都会告诉我一些“常识”,这些常识有不少是神话性质的,有的还非常浪漫。他们有与这块地方一样的气质:开阔,天马行空又浑然天成。

背对热度正在慢慢消退的太阳,几只小狗来不及与太阳说声再见就跌进了梦境,只有咖啡豆还在远处迎着阳光奔跑或驻足,淡灰色的身子在草丛里时高时低,他是一只喜欢与世界保持亲密关系的小狗,这点很像乐乐。安娜最早睡了过去,她似乎对呆在家里更有兴趣,她会更关注自己的内心吗?单罗家的欢欢,早早地就以游牧的方式生活在门前的草地上,有时单罗美丽的妈妈怕他走太远,会给他带上一个红色羊毛的铜铃铛,有时甚至用一根长铁链给他来个圈地。怒怒是单平的小尾巴,单平只差一点就把他装进书包带到学校去。冰冰跟着卓玛,正在回林周老家的路上,车里他会一直用昏睡抵消晕车吧。他们都是乐乐的孩子。他们的另一个身份也许他们会更喜欢:吃最本土的食物, 过林卡晒长长的太阳。。。他们是新家的一份子。与这块高地最匹配的生活,他们已经在开始了。他们会比我更快听懂本土语言,甚至比我更多去寺庙(冰冰到新家的第一天,就跟主人去了Jokhang Temple朝佛,很让我嫉妒)。

太阳似乎只在一眨眼间,就滑到了山下。这个小区四面都是山,若视觉可以忽略近或远的越来越多的建筑群的话。书上的字变暗时,我才发现身边的单平与单罗已经不知去向。我在崽崽在。这群孩子对我照顾崽崽们的信赖,远远大于乐乐。乐乐也还是个孩子呢,用人类年龄的换算法,她不过20出头。AJIA,KEIZHUO(姐姐,小狗),我对着单罗家的窗口喊。单罗妈妈永远都是一张笑脸,又永远都是那么自然好看,她每天都起得很早,经常往草地上铺花花绿绿的衣服,或给草地上的铁杆盖个被子,又或往地上晒些干粮(当天吃剩的粮食晒干,带回老家喂猪),她家窗外还养了一只很花哨的面部诡异的嘴下永远不缺青草的放生羊。他们周围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尤其信任阳光,似乎阳光可以补充另一种神秘的氧气。我喜欢他们的生活。

那天回家站在门口与AJIA们聊天,卓玛妈妈问我:昨晚地震了,你知道吗?我很激动地拼命点头。要知道我一直当个小秘密紧揣着这件事,以为又是自己可笑的幻觉,而所经过的长长的街道,人们用镇定或漠然更确定了这只是我的幻觉。我不能对着严肃的表情说幻觉。窗子抖得很厉害,狗狗们很不安地狂吠。。。原来这些都是我们一起亲历的啊。单罗奶奶依旧半眯着眼,手里的转经筒慢悠悠地转着,她的旁边,是已经又摊成一块近似正方形的沉睡的欢欢。

 

方七 发表于 2008-8-26 1:31:00

托斯卡纳艳阳下

这本书读了很久,四五个月的样子,翻翻停停,它几乎进过家里的所有的房间。有时它随意一躺,就是十天半个月,偶尔看见了又拿起找到折页重新读。我没办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始终无法真正进入它的那种缓慢与悠长。弗朗西斯·梅里耶应该是花了三年以上的时间写成了这本书。这么久写成一本书,不是她太懒,而是这本书是一个记录,一些有关这个记录的随笔--意大利的一个古镇:托斯卡纳,这是她要记录的,是她的家(美国之外的另一个家),她的生活。而在托斯卡纳,她有的不过是一年之中的两个假期。她是美国一所大学的老师。这样的记录不需要连贯性,但又很具连续性,可以一直这么写下去。继《托斯卡纳艳阳下》,梅里耶果然是续集了:《托斯卡纳的甜美生活》(刚准备读)。

真正的进入,应该是后半部份。前半部份读得太散漫,以至于没有什么大印象。今天在傍晚终于合上了书本。“我从一扇扇的窗前走过,仍不忘记向里面扫上一眼。”我默念着她最后这句话(她又要离开托斯卡那回美国上班了)。忍不住低头抚摸了这本书,它已经有点旧还有点破,过于缓慢的阅读,背面的书角被唐僧当过磨牙棒。但这都没关系,我也许还会在某个时候“仍不忘记向里面扫一眼”。这是本不错的书。

托斯卡纳距罗马不远。于是在它的四周,还有一些古罗马的遗迹,比如车道啊什么的,这些东西甚至就在梅里耶的房子:巴摩梭罗的附近,她用散步就可以抵达。巴摩梭罗,是她在托斯卡纳小镇购的房子的名字。意思是:渴望阳光。美国的工作是物质的必需,而托斯卡纳是她的阳光,她的精神食粮。在托斯卡纳,梅里耶是一个度假的人,但又不完全是,因为这儿有她的家--那所老房子巴摩梭罗,等着她装修与完善,她要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家。而这个家,在等待她的回归。回归到自然里去。

它高大,方正,是杏黄色的,它有已经有些褪色的绿色百叶窗,古老的瓦制屋檐,在二层楼上还有铁栅栏阳台......但现在,楼下却是生长过头的欧石南、缠结在一起的野玫瑰和繁茂的高同人膝的杂草。这座房子坐落在满是苹果树和橄榄树的山坡上,有一条白色的卵石路通向它。--P16。

这就是这个家初入时的模样。一切仿佛比建设一个新家更难,但实际上又有更多乐趣,比如在清洁房间时,发现房间一壁墙原来是画了壁画的,比如一个隐藏在房间内里的小神龛......这幢房子有几十年的历史,历经了两个主人。它很有历史。房子前面的花园,山坡上的梯田及梯田上的橄榄树和果树,这些都是属于梅里耶的。梅里耶还有一个男友:埃迪。这儿的生活是他俩的。

从美国到意大利,从城市的压抑到小镇的田园自然(托斯卡纳除了田园,还很有人文底蕴,随处可见伊特鲁里亚人的遗迹)。两种生活是迥然不同的。梅里耶在重建她的家园,学习语言,学习种植,学习享受这儿的阳光。她在试图接近与融入。但他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意大利人?梅里耶对此是清醒的。她与埃迪可以像当地人一样生活:在花园里种各种玫瑰,像农民一样在他们的梯田里劳动,与工人们一起干体力活。但她别无选择,只能过一种旁观的生活,融入毕竟是很有限的。她自己也承认,她没有(或者说无法)以当地人的眼光来看周围的一切,所以也才有了更多美好,更多浪漫。也是这个距离,能让梅里耶的日常生活都变得不同,况且她原本就是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她热爱生活。烹饪是她的强项,如她所说仿佛宿命的天赋与热爱。

和我一起学习在大理石的面板上和面粉、做鸡蛋,像我一样被菩提树上的杜鹃的四声叫声唤醒,沿着梯田散步,在葡萄园中歌唱......我们可以像两个老农民一样坐在壁炉边,烤着厚厚的面包片,倒上新鲜的基安帝葡萄酒......P12。你瞧,她是个多么会生活的人啊。

书中最好的部份,我觉得是梅里耶本人的生活。比如:绿色橄榄油与永恒的石头两节,读起来感觉非常舒服,没有任何隔亥那种舒服。我承认我的浅薄,对她书中提及的艺术啊地理啊,两眼抹黑甚至想跳过去。至于文字,我是比较信赖诗人的文字的,梅里耶没有让我失望。我喜欢她那种清新与随意的调调。你看这样的描写:无花果树下,有两只狗咪蜷伏着,我们也感到很凉快。我已经数过,鸽子每分钟咕咕地叫60声......


作者简介:
弗朗西丝.梅里耶出生于美国乔治亚州,现在美国旧金山与意大利的托斯卡纳两地轮流居住。她曾出版过五本诗集。她的《诗的发现》是被广泛采用的大学教科书。她定期为《纽约时报》,《美宅》,《食物与酒》撰稿,并任教于旧金山州立大学。

《托斯卡纳艳阳下》
作者/(美)弗朗西丝·梅耶斯
译者/杨白
出版发行/北方文艺出版社 海南出版社
版次/2006年7月第2版

 08.8.23

他有颗皎洁又焦虑不安的心

这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忘年交列昂.威尔斯给他的一句评语。觉得很中肯,便顺手拿来做了题目。先摘有关的这一段来:

1944年圣埃克苏佩里牺牲后,威尔斯写过一本《 我所知道的圣埃克苏佩里 》,对圣埃克苏佩里的性格有独到的分析,说他“心灵皎洁又焦虑不安”,“除了对幸福,一切都能赤诚相待”。

皎洁比干净更好,也可以说境界更高。干净相比有点单薄,你知道,我喜欢干净这个词。能配上皎洁这个词语的东西不多,比如月光,月光其实不活在这个世上。比如童年(我一直很想用这个词形容童年),童年只存在我们的描述中,它永远是个过去式,当我们能真正理解这个词语时,童年早已不复存在。皎洁与现实,是有距离的。

这次再读《 小王子 》,我对故事以外的图文(介绍圣埃克苏佩里的大致的一生,配有图片,穿插在故事的页面里)更有兴趣,可能因为故事太熟悉了,虽然现在依然很喜欢。圣的一生,皎洁地与现实距离着,他似乎是有意这样的。

他一生都在远离大地

他首先是个飞行员,其次才是其它身份。这个飞起来的人,最终也是消失在天空上,他驾了当时世界上最快的飞机失踪了。他的飞行生涯很曲折,事故频出。他是战士,冒险家,英雄。对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好奇,就像小王子。所不同的是小王子喜欢问:为什么,而他则是用行动。用一个快速的手段--飞行,探索未知。小王子是另一个他,或者说他的内心。好奇,贪玩,但却与这个世界最亲近。最亲近世界的东西,应该是如小王子说的:肉眼是看不到的。但它是最重要的。精神与物质,可能是平衡架的两端吧,一边多了,另一边就会倾斜。以心为最重要的人,他的焦虑与不安是必然的,是他的宿命。就像小王子,最后仍在痛苦与玫瑰的爱。小王子放下了躯壳后,他真的就回归了吗?圣最后也没给出答案。他给不出。谁能给得出呢。

他与爱情的距离

“我是个孩子。而你是个妇人”。这是圣给他的初恋女友的结束语。他一直是个孩子。与妻子康素爱罗的婚姻也不平静,他们总在争吵,出走。看吧,哪怕是这个她最喜爱最牵挂的“玫瑰”,他也与小王子一样,义无反顾的出走,小王子去其它星球旅行,他去天空飞翔。他们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内心。但这在某种角度上又是对的。孤单能拯救吗?最好的方式是彼此陪伴吗?这是圣的又一个矛盾与扎挣。小王子最后决定去陪伴玫瑰了。但圣与康素爱罗,却渐行渐远。小王子最后对玫瑰仍是疼痛的:你知道,我得对我的花儿负责。她是那么脆弱,又那么天真:总共才四根刺儿,要靠它们来保护自己,还要和整个世界对抗,那也太不自量了。。。。。。他与康素爱罗都是孩子。于是,孩子的爱情只能归为童话。他们一直都在爱着,又在不断地彼此伤害。康素爱罗在圣失踪后,没有再结婚,这于他们好像也算个美好的结局了。就像小王子的结局一样。

责任比自由更幸福

这是小王子(其实也是圣埃克苏佩里)的幸福观。很赞同。证明我也长大了吧。

这本书,可以当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但又很成人化(小王子一直的焦虑与不安。内心的拷问贯穿整个故事。爱情)。由这本书开始,会陆续再读他的其它本书。我喜欢他。

《小王子》

〔法〕圣埃克苏佩里著

图文编纂/薛望

浙江文艺出版社

08.8.22

 毁灭,她说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每次都睡了过去。仿佛真有催眠的作用。断断续续,做不关联的梦,是背景,有点乱,我记不住任何一个片段。其实也没有片段。大片大片的涣散的梦。就像天上的白云,看的时候以为知道了,低眼即忘记。我的窗外,每天都有成千上万朵白云,可我从来记不住它们确切的模样。我大概睡了那么三次左右,这本书就翻完了。

我喜欢杜拉斯。她是干脆利落的,我说的是文字,颗粒泡满的豌豆一般,一粒与另一粒之间,有时脱离得似乎从未有过干系。她总在试图脱离。但这种脱离之间,又有一种强大的张力,就像她在本书中反复的一句台词:身上有些什么叫你迷惑,叫你心乱。。。一种兴趣。。。而你又说不出是什么道理。读她的书不需要什么耐心,一来很精干(字如其人,尤其后来的她),二来用词精准她几乎总是直驱而入,三来似是而非有迷人的神秘感。还有,我觉得她总是疼的,这点很像张爱,让人怜惜。所不同的,是她更直面这个世界,而张爱很早就已经背对了(是与生俱来吗?)。

这是个剧本。很短,很多时候一句话就是一个段落。二个女人,阿丽莎,伊丽莎(白)。二个男人:施泰因,马克斯.托尔。四个人之间的一些对话,其实对话也很少,很多时候这两字:静默,就是一个段。谁是病人,谁又在那个全是病人的旅馆相遇,没有电视没有报纸只有一个花园一个网球场,每天带着一本书装饰不是生活的生活,有时服过量的那瓶也是随身带的药品。我是病人,所以我会沉溺这样的细节。细节是杜拉斯那个:更适宜用抽象布景。细节是那些大背景。包括那个他们最终未能走进的森林,带上伊丽莎。

阿丽莎中等身材,偏矮更好。是个孩子,但不孩子气。她的动作应该非常自在。她穿蓝色牛仔衣,赤脚,头发凌乱,浓厚,黄色或棕色。这是杜拉斯写在最后的演出提示里的一段话。我想这儿的阿丽莎,是杜拉斯的一面吧。我喜欢。

不算故事,只是故事中的一个场景。但迷人。那些被模糊的背景所模糊的意义,或者说结局。这个世界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毁灭。而我们,多数时候只是在旁观,其中包括旁观自己。就像书中的四个人。世界不在我们手中。我们只是聊天,揣测,或者沉默。

没有人大叫。杜拉斯最后提示。

提示都只是内心的。

 

《毁灭,她说》

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

08.8.19

方七 发表于 2008-8-14 23:21:00

这是个需要好好反省的事情。

方七 发表于 2008-8-14 1:26:00

他们再过两天就满一个月了。按我们人类年龄的算法,他们是一岁多的孩子了。已经会走路,会打架,牙齿长出尖尖的几颗咬人会有点痛。其中顽皮的几个,比如安娜棉花糖咖啡豆,已经能见到到食物就冲过来,甚至偷偷舔干净妈妈的食盆。

他们从一团小肉球,日新月异成现在这个模样。只要离家超过两小时以上,回家我便能明显感觉他们的长大。非常奇妙与浓缩的成长。六个狗宝宝,五男一女。惟一的女崽安娜与他们相比,更温柔些,虽然很肥很壮。尤其喜欢她的面部,觉得很像熊猫,憨憨傻傻又精灵。安娜是吃奶唯一我几乎没帮过忙的崽崽。聪明安静。她是我想留下来自己带的崽崽,感觉与乐乐性格比较互补。

他们有时会集体冲上来袭击我的脚趾。他们睡觉的时候安静得像小天使。他们都有喜剧搞怪的一面。他们的到来,是这个夏天最重要的一笔。

在他们隐密的成长里,有令人最长久的喜悦。 

方七 发表于 2008-8-10 12:37:00

从前我们喜欢听这样的歌,被打动,很快很彻底。今天这样的歌,只是背景,歌词抽掉只是旋律。背景很温柔。其它无意义。就这样。

音乐也有好多个层面。就像我们自己。像别人。太复杂。不如挑自己还能喜欢的层面来,反复听。我喜欢这首歌,喜欢它温柔里稍稍的跌宕,如那些个转音:一去不返,深情款款。。。很好听。  

方七 发表于 2008-7-14 18:06:00

这是个有耐心的雨季。现在外面还在下,白天,傍晚六点。夜晚或半夜,雨也在下,雷电交加或沉默,它一样都很有耐心。远处的山开始有绿色了,它们换了件青色的衣,很生机的样子。

这块高地快被雨水连成江南了。我其实一直不喜欢江南。我喜欢阳光充沛的地方。

那只被我们取名为卷卷的放生羊也回家了。天色阴沉,有质感的安静。路上见不到一个人。乌云压黑了半个天空。路面还有的湿气,已经升到了半空中,去迎接另一场更为新鲜与饱满的雨水。

天边的雷电开始闪烁。暴雨将至。

南边已经开始下雨了,白茫茫一大片,它们正在从南边赶过来。走得快些的,已经散落在我的窗台上。这个城市还是大的,雨水用它的速度走,也需要时间。

一个最细小的纠结,都需要用雨水一样的耐心去打开。沉默与安静比较能安定人心。沉默不等于安静。我说的是另一种沉默,比不说话那种沉默更不能抵达任何东西的,沉默。这种沉默是好的,我可以安心做隐形人。你看不到我。

方七 发表于 2008-7-10 0:59:00

唯一活下来的植物喜鹊梅开花了。可能是见阳光太少之故,至今只开了两朵小花。桃红色,花瓣细细地成小条状,叶子肥嫩。据说是当地植物,野地气质,耐旱耐薰对周围环境不挑剔,花期长。花朵昼醒夜睡。晚上它也会休息,合上花瓣,白天花瓣朝着有光的地方,很舒展。

万物沉睡。与一盆小花对望三分钟以上,我便能感觉自己的存在。我们都还活着,用一种本能的意志。虽然琐碎无新意。有凉风徐来,窗外的窗口们已经睡了。这个时候,我总觉得我面对的是一排排的墓地,荒凉却安详。窗口下面延伸了一条小路,路边有盏苍白的路灯,两个圆形的球状。这条路的尽头,只有黑暗。这个世界的层次,果然有我视野不能抵达的东西,这样也好,视野之有限,人才会更能感觉秩序吧。

又在断断续续地翻《圣经》,周日去听一个小型的福音会。那个黑色的小书本,我翻了许多年依然不懂,有时感觉上面的字不是汉字,有时甚至怀疑汉字的翻译没有够着它的本义。我比较愿意相信:宗教是超越科学的。保持人的有所敬畏与谦卑,宗教是个好路途。这个夏天开始闷热了。

事情本身有记忆。这个记忆是自动的。要保持一个事情的完整,最好的办法是一直让它完整。除此别无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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