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幸随时降临,不是我身上。
昨晚8点30左右,目睹了一次车祸,肇事者逃逸,还好受害者没有伤筋动骨。
吃完饭,为了引开小家伙要看电视的注意力,一家三口下楼去遛弯。
从超市回来,平常都走东门,可当时我就想走南门,快到了。
这时看见有一辆浅色的小车迎面而来,也就十几秒的功夫,突然听见前面有人喧哗,第一个反应是不是撞人了?!我们停住脚步,看见出事点离我们也就三、四米远的距离,当即我扭头去看车并喊着“快记住车牌号”,小车明显感觉到撞到东西了,速度有所减慢,但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把车灯关闭,我看不见车牌号,肇事车疾驰而去。
我听见受害者在求助“快帮帮我”,身边还有孩子的哭声。
事故地点有几个过路人,新建的小区还没有完善,路灯没有开,借着夜色我看见有一位好心的姑娘询问躺在地上的受害者(母女俩),但不敢动她,怕受害者伤的严重。
我过去先问哭泣的孩子,能不能起来,小女孩摸着后脑勺哭着说疼,看来没大碍;这时候大人想撑起来,并说想吐,看来也没有伤着骨头,我赶紧帮她坐起来,看着她难受的呕吐着。
同时身边有个男同志打了报警电话(还好那个好心的姑娘记住了车牌号京**2075),122(刚开始我以为是120,惭愧)。
把大人小孩扶着到马路牙子坐好,大人不停的呕吐,我们也开始问起情况来,家住哪里(出事地点离家也就50米,是婆婆家,也就我们的小区内的)、家里有谁、电话多少?刚开始大人告诉我们她婆婆家的电话,是她婆婆接的,但电话接通后死活不让我们通话,一定要自己通话,我们都很纳闷?无奈之中受害者告诉我们她正与丈夫闹离婚,准备要孩子的监护权,所以不能告诉她婆婆太多的事情(或许这起车祸会成为法庭上争取监护权的不利因素)。
当时我脑子里冒出来“祸不单行”。
警察来了,询问事故经过,又给受害者的亲身母亲通了电话,并请尽快到现场送受害者去医院(可笑我当时身上只有8毛4分钱)。
剩下的事都交给警察去处理吧,谁让他是人民公仆呢!
接下来就是跟年幼的小女的对话了。
“妈妈,妈妈,姐姐阿姨摔倒了,警察来了”
“对,发生车祸了,小汽车逃跑了,警察会把它抓回来的”